:《节奏与旋律》
教学目标
(一)确立依据
核心素养
社会责任:具有团队意识和互助精神;能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对自我和他人负责。
课标依据
《节奏与旋律》所依据的课程标准的相应部分是“成长中的我”中的“自尊自强”。具体对应的内容标准是:“能够分辨是非善恶,学会在比较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作出正确选择”。
本框题所依据的课程标准的相应部分还有“我与他人和集体”中的“在集体中成长”。具体对应的内容标准是:“正确认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主动参与班级和学校活动,并发挥积极作用。有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感受学校生活的幸福,体会团结的力量。”
(二)具体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
增强热爱集体、以整体利益为重的意识,培养亲近集体、融入集体的情感。
2.过程与方法
结合生活实际,通过分组讨论与案例分析,提高学生处理个人与集体以及集体中的小群体关系的能力。
3.知识与能力
认识到在集体中,我们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责任;学会调整自己的节奏,融入集体的旋律,排除角色冲突带来的烦恼;学会分辨小群体与小团体,坚持集体主义,反对小团体主义。
(三)重难点
重点:在不同的集体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处理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坚持集体主义,反对小团体主义。
难点:在角色冲突中学会承担责任;明确集体主义和小团体主义之间的关系。
教学策略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习是学生个体主动地构建,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基于此理论,在教授本部分内容时,采用活动学习法,设计多样的学生活动,在多样的课堂活动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从而突破教学重难点,达成教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