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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搞有偿家教保证书

来源:快读网 编辑:秩名 时间:201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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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搞有偿家教保证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和市县加强作风建设大会精神,维护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特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举办有偿辅导和家教,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

  2、严禁利用强制、诱导、暗示等手段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班提供生源;

  3、严禁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含到外地)兼职、兼课。 如违背以上保证,本人愿意接受以下处理:

  (一)退回有关款项,并在全县公开检讨;

  (二)评优树先等一票否决,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三)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撤销已取得的荣誉称号;

  (六)调离原工作单位,到缺编严重的山区学校任教;

  (七)从事有偿家教两次以上、造成恶劣影响,予以解聘或辞退、取消其教师资格。

  保证人: 学校

  年 月 日

  禁止有偿家教保证书

  通 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各学校:

  现把《关于重申严禁教育系统在职在岗教职工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给每一位教职工,要把《禁止有偿家教保证书》按照每位教职工三份打印,教职工学习后签字,其中学校保留一份,5月24日前上报县教体局二楼办公室二份。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人民路小学禁止有偿家教保证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 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重 申了严禁假期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 在充分认识其社会危害和不利影 响的基础上,我做出以下保证: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保证不参与有偿家教。

  2、保证不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 班、补习班、辅导班等有偿培训。

  3、保证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 行有偿兼职。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我将以实际行 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 民教师!如有违背,本人愿意接受以下处理:

  (一)三年内不许评优评模晋级,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二)调离原工作单位,到缺编的其它学校任教;

  (三)服从教育局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其它处理意见。

  保证教师(签字) :

  2013 年 9 月 8 日

  保家中学教师拒绝有偿家教保证书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损害了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影响。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良好职业道德形象,我向学校承诺:

  1、努力学习新的教育理论,认真钻研业务,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

  2、不做有偿家教,不以家庭形式收带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

  3、不私自在外租赁房子,进行有偿家教;

  4、不与人合伙,在外租场地办班;

  5、教师之间不相互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6、不强制、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7、不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补习;

  8、不擅自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

  如果我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愿意自行调离学校。

  学校(盖章) 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市一小教师拒绝有偿家教保证书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拟订《拒绝有偿家教保证书》

  1、不利用学校资源从事有偿家教;

  2、不在学期内外从事有偿家教;

  3、不对本校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4、不宣传动员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

  5、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

  对违反上述“五不准”规定进行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清退所收费用,并视情节轻重按以下办法中的一条或多条进行处理:

  (一)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等的资格;

  (三)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四)扣发从事有偿家教期间的绩效工资;

  保证人(签名):

  沙河市第一小学(章)

  2010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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