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越秀区地税局:
由于本公司xx要出国考察,需要提供纳税证明,我公司于2010年全年度缴纳营业税金额是980246.1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金额是68617.24元;教育附加费金额是29407.38元;防洪费金额是22453.87元。请给予出具。谢谢!
xxx有限公司
2011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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