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们以为特别爱那个人。但更多的时候,我们爱的是那个自己想像中的人,或者说,爱上了爱情本身这件事情。更或者说,我们过于美化爱情这件事情了,它远远不如我们想像的美妙,更多的时候,它只是生活中的一件事物,也会渐次消亡。
所以,爱情,在天昏地暗时,你看不清这个人,因为满心里全是他,眼光局限到不能再局限。
哪怕穿一身普通的运动装,他也哪里全是好。
如果冷却下来,就如同喝了一口隔夜的茶。才知道,好多感觉,不过是自己堆砌起来,自己骗了自己啊。
痴是病。至少是病态,把自己臆想的东西强加于自己,断断续续加压,徒增烦恼,是自己和自己没完没了的追赶和厮杀,到最痴时,前无道路后有追兵,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喜欢文字的人,大抵是命数。难以逃脱文字的纠缠——那些柔软、卑微、慈悲、纠结、疼痛、缠绕……那些与生俱来的要命的物质,如影随形,终生不肯放过你,只要你还活着,它们像青苔,像菌,随时、随地,四处蔓延。
如果在十七岁,我会选择动荡一生。现在,我选择安静地老去。有一个懂的人,陪着我,不嫌我老,不嫌我罗嗦。他用秋天一样的声音读着我的文章,那样的洞天晓白,早就超越了所有。
不要试图倾诉。所有一切必须独自承担。
没有人会真正分享你的疼痛。
你必须学会微笑,然后假装疼痛不在。
我们的眼泪打湿了我们的衣衫,我们手拉着手,看着太阳一点点落下去,看着旧光阴一点点落下去,我们晓得,许多多少东西,再也不会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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