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庆读了《小逻辑》,然而读了半月无所得,反而变得迷茫,如今一年过去了,知识更加多,眼界也更宽了,于是重新读了这本书,算是有了一些收获。
《小逻辑》分为三部分“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这是黑格尔对于逻辑学的划分,他认为这三部分是层层递进的关系,但是概念是这三部分中最重要的,因为概念才是真理,而存在和本质只是直接和间接的东西,如果存在和本质都孤立了,那么两者都不能算是真理。
本书的第一部分“存在论”又分为三个小的部分:质、量、和度。质就是表明它是什么,比如我们穿的衣服,住的房子,骑的车,都是质的体现,有这种质,就不会让我们混淆概念的存在,就不会出现穿房子,住衣服这种混乱。在我看来,存在是基于“质”而存在的,没有质,就无所谓存在了。
存在的第二部分是量。量很容易理解,就是数量。书中的量有着一种职能:衡量存在尺度的标识。以我们用的书为例,一本50页的教科书和一本2000页的字典都是书,它们的质是一样的,所以量的多少是不会影响存在的,但是它本身又是无处不在的。量与我们初高中学过的量是不一样的,初高中就是量变导致质变,但是这里的量只是一种类似于度量衡的存在,它不影响质,或者说对质影响极少。
存在论第三部分是度,度就是尺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带有质的量。这一部分主要讲了通过量的增加和减少是不影响存在的本质的,,或者可以说是影响的范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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