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不知道,人类是否真的拥有“第三类情感”。就像SHE的歌里唱的那样“友达以上,恋爱未满。甜蜜心烦,愉悦混乱。我们以后会变怎样?我迫不急待想知道答案。”我和毓姗就属于歌里描述的那种关系,我们是大学四年的同窗好友,也是彼此唯一的异性知己。
我们的关系就像一个封闭的蚕蛹,被层层柔韧的蚕丝包裹着。在这个密不透气的蚕蛹里,隐藏着我和她之间太多的秘密、秘密。好多秘密是我们无法向对方表白,只能深埋于心的。现在就请跟随我的笔触,让你们了解并且倾听一个个真实又有些虐心的故事。
我们是大学的同班同学。她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大学同学。那时我们刚开学,第一次开班会。本来定的是十点钟,因为我的家就在本市。我觉得时间还充裕,就去逛电子城,想买一个新的电子词典。可是左挑右捡,也没买到合适的。再一看表,已经九点四十了。
电子城离我们大学,说远倒是不远。只不过那一段路,交通堵塞得很厉害。我紧赶慢赶终于九点五十五赶到学校教学楼前。支好了车子,就要去找教室。也就是在这时候,我第一次遇见了毓姗。她穿一条水粉色荷叶边儿的裙子,也是急匆匆支好了车子。然后急急地问相隔不远的我:“同学,你知道2010级大众传媒系在哪儿开班会吗?说是南面教学楼302,哪边儿是南啊?”这就是毓姗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她是个迷糊的丫头,直到大学毕业连“东南西北”还时时搞不清楚。也就是那次的偶然邂逅,她成了我认识的第一位大学同学。
当时我看她着急的样子,赶紧说道:“我也是大众传媒系的新生,我知道怎么走,跟我来。”就这样,我俩奔跑着冲向教室。因为跑得急,毓姗在上楼梯的时候,三步并作两步,一下蹬空了。我就在她旁边,下意识地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她才没有摔下去。她脸一红,冲我抱歉地笑笑:“谢谢啦,大哥。救命之恩,我记在心里啦。”我松开了手,我们继续向前跑着,终于来到了教室门口。而那一天,我们的第一次班会,也只有我和毓姗迟到了。在众目睽睽之下,我俩低着头走进教室,在最后面的椅子上坐下来。我和她并肩而坐,许是刚才跑的太快,她的小胸脯一起一伏,小脸也红扑扑的,额头也满是汗水。那时的她有一种清纯幼稚的美丽,天真未凿、生机勃勃。
后来我才知道,她那天之所以迟到,是因为帮着男朋友看管店面。她的男朋友是她的高中同学,没考上大学,就在自家的店里帮忙做生意。
开学以后,我们一起军训。因为毓姗军姿标准、身材挺拔,被教官选为学生代表,在队伍最前面负责打旗。每当我们齐步走时,我在后头看到那面招展的红旗,我的心也像那面随风飘舞的红旗一样摇动起来。我知道,我喜欢上了毓姗。或许从第一眼遇见她,就喜欢上她了吧?
国庆节的时候,我们班里第一次组织活动去KTV唱歌。那次毓姗出尽了风头。刚开始的时候,班里几个男生声嘶力竭地吼了几首歌,难听的像破锣一样。毓姗站起来:“你们唱的太难听了,我给你们唱个《红日》。让你们听听什么才叫唱歌。”
她说完,就随着音乐响起又蹦又跳地唱起来。那种青春的活力与冲动,直到四年以后的今天,我仍历历在目。那是首粤语歌很难唱,毓姍又唱又跳,气息把握得非常好。她一首唱完,赢得满堂喝彩。她很兴奋,从包里拿出饮料,仰头猛喝了几口。又来到点歌机前,点了几首歌,唱了起来。别的同学,都三三两两地坐在一起听她唱歌。只有我,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拿出手机偷偷照了一下她的饮料瓶,是“康师傅酸枣汁”。原来她喜欢喝酸枣汁,我知道了她的第一个喜好。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一下午就这样过去了。我们包房的时间快到了,班长最后提议“大家手拉手,唱最后一首歌《朋友》。希望我们全班同学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周华健的《朋友》想起,我们手拉手唱了起来。毓姗就在我的右边,我握着她的手。她的小手很柔软很温暖,但我摸到了她指尖硬硬的戒指。那是她和她男朋友戴的情侣戒。
我知道她有男朋友,一开始就知道。所以我对她的爱,注定是隐秘幽深,无果无望的。我只能用另一种身份,做她最忠心的蓝颜和最体贴的大哥,以此守护在她身边。
她很享受我对她的关爱,也很依赖我对她的照顾。她喜欢做我的小妹妹,而我只能深埋心事,做她的好哥们儿。
我爱她,很爱很爱。她不爱我,是一点儿都不爱。十月底,我们那儿的酸枣下市。我看到街边有卖酸枣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给毓姗买点儿,她爱喝酸枣汁、想必也爱吃酸枣。果不其然,那天下午放学后,我拿出了买好的酸枣。“毓姗,我给我妈买的酸枣,你尝尝吗?”“太好了,晨哥。你不知道,我最喜欢吃酸枣了,酸酸甜甜最好吃。”毓姗说完,不客气地拿了一把吃起来。
“晨哥,跟你说个事儿。你想减肥吗?你看你这么胖,也没女朋友,都是身材体型的原因。你人这么好,只要瘦身成功,那女生还不大把抓啊。正好我男朋友店里进了一批新的减肥药,日本出的,减得又快又没副作用。我从他那拿了一盒试用装,你先试试。”毓姗说着,若无其事的拿出来。我笑了,但一定笑得很难看。我的心在滴血,作为一个体态臃肿蠢胖的男人来说,我是不配拥有爱情的。在我心爱的女生面前,她会模糊我的性别,只把我当做一个“好哥们儿”。让她可以依赖、可以听她倾诉烦恼的好哥们儿。
后来我从毓姗那儿买了三盒减肥药,一盒三百六,比网上同类的贵一百五。可我想帮助她。不管以什么方式、什么原因,只要她开口,我都没有拒绝过。
毓姗有时也会跟男朋友闹点小别扭,找我诉苦。每当那时候,我就恨不得对她说:“他有什么好?我除了比他胖点、丑点,我才是这个世界上对你最好的男人。你知道吗?”可我一次又一次忍下这种倾诉的冲动,到嘴的话又生生咽了下去。
大学四年,我爱了她四年。或许我对她的爱,会成为我生命中的一种习惯,一直延续下去。但我甘之如饴,因为爱一个人是不需要刻意追求结果的。只要我爱的人能够得到幸福快乐,我就安心满足了。毕业那天,毓姗单独请我去学校外面的小饭馆吃了一顿散伙饭。她喝了很多啤酒,我拦都拦不住。醉眼迷离中,她泪流满面地对我说:“晨哥,你是个好男人。真的很实在很善良的好男人,你该找个好女人。找个对你知冷知热、知道心疼你的好女人。可惜那个人不是我,这点你明白,我也明白。”她伏在桌上哭起来,我拍着她的背什么也没说。我知道,她不爱我,她有喜欢的男人。爱是爱的一切理由,不爱是不爱的一切理由。这个道理,她懂我也懂。
这就是我和她的故事。她是我的女神,是我一生需要守护的“白月光”。我爱她,所以不能亵渎这份爱。不能让她知晓我的心事,从而有压力。做不成她的男友、老公,我还可以做她的大哥、蓝颜。这份升华的爱同样无私伟大、纯净清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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