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 快读网 > 影视娱乐 > 娱乐消息 > 正文

:济南75岁老人被要求开生于清朝的公婆死亡证明

来源:快读网 编辑:秩名 时间:2015-11-30
:

  (快读新闻)家住济南经五小纬六的秦老太如今已是75岁高龄,本该安享晚年的她最近却被一纸证明搞得身心俱疲。“我老伴去世了,我想让儿子继承房产,但公证处需要提供我公婆的死亡证明。我婆婆生于晚清,当时也没有什么户籍管理制度,而且他们上世纪逃荒到马来西亚,60年代已在国外去世,如今我们去哪里开这份证明呢?”(11月29日《济南时报》)

  有关部门向75岁的秦老太索要“晚清的公婆已死亡”的证明,其实是有法律依据的。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财产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有关部门解释说:对于秦老太的儿子来说,他的母亲、姐姐和爷爷奶奶都同意放弃继承,他才能办理过户。如果继承人中有人去世,就需要出具其死亡证明。

  按照这个规定,秦老太就需要提供一批证明材料。对于母亲、姐姐这个层面来说,是不会出现问题的。秦老太是自己要求儿子继承的,也就意味着她放弃了继承老伴的房产。而女儿放弃继承也好证实,只要女儿出具放弃继承的材料就可以了。可是,要证明“公婆放弃继承儿子”的遗产,那就复杂了。必须要证明公婆已经死亡了,不能继承了。

  如果秦老太的公婆就生活在中国也不成问题。虽然死亡了,还可以让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材料。问题是,秦老太的公婆有着特殊的情况。60年代的时候,他们就在马来西亚去世。这个证明就很难以开出来。你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他们无法证明。秦老太的公婆生于晚清,那个时候还没有什么户籍管理,即使有也很难从晚清存续至今。而又鉴于秦老太的公婆是到了国外,在目前的派出所里也是找不到信息的。兵荒马乱的年代,很多人实际上根本没有户籍信息。

  那么,要想拿到“生于晚清的公婆已在国外死亡”的证明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要让马来西亚出证明。可是,别说是一个普通的老太太,即使是有关部门也未必就能做到。坚持原则不是坏事情,如果是教条的坚持原则,往小了说这是死板,往大了说这就是故意刁难,就是乱作为和不作为。

  秦老太已经75岁了,她的公婆得是多大?即使活着也会是100多岁的人了,他们还会和孙子争夺房产的继承权吗?仅仅这一点,有关部门都不应该把教条坚持到底。再说了,也可以有通融的办法,比如有关部门可以去调查,还可以去质询秦老太的邻居或者是亲属,完全可以证明秦老太的公婆已经在国外死亡了。

  为了证明生于晚清时期的公公婆婆早已去世,秦老太和儿子几乎跑断腿。但是依然搞不到这样的证明。但是,公证部门却还是依然坚持 “必须开证明”,否则不给办理公正手续。所有单位都无法证明,难不成一张“清代证明”还要找“末代皇帝”溥仪来作证吗?

  证明“晚清的公婆已死亡”不能为难市民,要知道结合实际情况来灵活变通。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中所选用的图片及文字来源于网络以及用户投稿,由于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的登记,如有知识产权人并不愿意我们使用,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1234567890@qq.com,我们立即下架或删除。

热点图文

快读网 www.kuaidu.com.cn 网站邮箱:wodd7@hotmail.com

Copyright © 2002-2020 KUAIDU. 快读网 版权所有

Top